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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在商场举办的品牌展示活动中展出的进境展示品是否能够列入展览品? |
产品类别:服务项目 |
更新日期:2018/11/26 |
点 击 数:1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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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最近我司接到深圳某贸易有限公司咨询,他们想帮深圳某商场从台湾进口一个水晶吊灯作为商场进口灯具活动的样机并不会对外销售,像许多灯具进口都要提供3C证明,台湾厂商又提供不了,于是客户找到泓邑进口代理公司,我司根据产品的属性制定一个适合的进口方案,最后货物顺利进口了,商场活动也圆满举办。
问题:
Q: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免于3C认证和品质检验,那么来自台湾灯具按进境展览品通关途径进来么?
A:由于台湾并不是ATA成员国之一,台湾灯具无法按进境展览品通关途径进来。
Q:在商场举办的品牌展示活动中展出的进境展示品是否能够列入展览品?
A:不能列入展览品。在商店或者其他营业场所以销售国外货物为目的而组织的非公共展览会不属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
泓邑进口团队积极配合帮助客户快速便捷实现各类灯具样品的进口事宜,也因此积累了壁灯、水晶吊灯、床头灯、台灯等众多灯具有关的专业知识,希望能有机会为客户提供灯具一系列进口清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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