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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财政部:进口博览会期间销售的展品享税收优惠 |
产品类别:ATA进出口咨询 |
更新日期:2018/11/6 |
点 击 数: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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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首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享受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
通知明确,对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在首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是作为支持首届进口博览会的一次性支持政策。
通知附件列出了享受优惠政策的31家参展企业的展品清单,并规定了所列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最低为2.04万美元,最高为364.74万美元。通知明确,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通知强调,对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很多参展商为了节省回运展品运输费用,往往在展会期间将展品销售给意中客户,泓邑国际提醒广大参展企业不是所有展品都能免征进口关税,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也是限额的,你们销售展品前要了解清楚中国相关规定通知,千万不要盲目销售,不然到时回运展品出境,中国海关不予批注确认,从而导致你们回国后无法退回出境交的保证金。
所以找一家专业展览品进出口代理公司是非常重 要的,泓邑国际作为国内优秀的展览品进口清关公司,提供专业高效展览品进口清关服务,希望能有机会与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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