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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深圳展览品复出境程序---深圳ata展览品进出口报关手续 |  
                | 产品类别:ATA进出口报关新闻 |  
                | 更新日期:2017/2/11 |  
                | 点 击 数:1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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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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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展览品复出境程序---深圳ata展览品进出口报关手续 ㈠办展人、参展人提供符合转关运输条件车辆的司机登记簿,并持原进口报关单及复出口展览品清单到已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公司录入、发送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备注栏内须打印原进口报关单号码),经审单处审核后,打印出口报关单及出境汽车载货清单。
 ㈡办展人、参展人持《保证函》或《关税保付保函》、司机登记簿、出境汽车载货清单、出口报关单等资料,到展览品科办理纸质报关文件审核手续,购买关锁,缴纳区域外监管手续费。
 ㈢展览品科派员到展馆或指定地点进行查验。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必须在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并填写相关单证。
 ㈣展览品科进行转关操作后,办展人、参展人持现场业务处关封到出境地口岸办理出境手续。
 ㈤办展人、参展人应当于进境展览品办结海关手续后30日内向展览品科申请展览会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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