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展览品进出境须申请--深圳ata展览品进出口报关公司
近日,市民李某携带电吹风、电风扇等公司样品准备由中山港客运口岸出境参加在香港举办的某展览会,但由于公司没有提前向海关进行申请、通关手续不齐全,导致其未能按计划通关,耽误了行程安排。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中山海关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进出境时,ATA单证册下的展览品,应当向申报台关员提交真实有效的ATA单证册正本、准确的货物清单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以办理相关手续。非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进出境时,携带人需提前向海关提出展览品暂时进出境的申请,海关提醒旅客,通过旅检渠道携带展览品进出境必须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