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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参展物品进出的流程 |
产品类别:展览品进出口动态 |
更新日期:2016/6/25 |
点 击 数: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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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参展物品进出的流程
参展物品进出口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1、参展商将展品等清单交货运代理人;
2、受托人将清单一式两份,准备报关托运、租船、订舱;
3、制定运输单据,出口展品报关单一式三份;
4、报关;
5、商检及保险;
6、装运;
7、装运通知;
8、开具运输提单、将提单交运输代理;
9、运输代理持提单运输;
10、参展商或者其代理及时通知会展地的组织者及当地代理人;
11、展品在展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当地代理或组织者提前将参展商及其展品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当地海关,以便备案手续;展品到达展地后,进入海关监管仓库,准备报关;参展商代理或主办单位办理进口申报手续;参展商、其代理人向当地海关提供担保;提交展品清单;除了免关税的展品外,缴纳关税;海关商检、查验;据提单提货);展品如明确为国外销售的,又属于应征出口税的,由海关征税放行出关。如未明确,而在国外发生销售,则在展品复运回国时,予以补征。
组织出国展览(销)的单位,进口在国外展出期间购买、接受的物品、样品及其他资料,则须按海关规定,另行包装并开列清单,向入境地海关申报进口。对购买的物品,除供工作人员在国外集体使用的食宿用具外,还须校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由海关征税或者免税后放行。展品如明确为国外销售的,又属于应征出口税的,由海关征税放行出关。如未明确,而在国外发生销售,则在展品复运回国时,予以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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